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以下简称“谈判工作组”),与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进行了确认谈判,签署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和确定预中标社会资本。现将本项目的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FZK2019-1-043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根据天津市总体规划,天津地铁7号线是中心城区南北向骨干线填充线,覆盖中心城区中山路、老城厢、鼓楼、八里台、卫津南路等大型客流集散点,串联大寺组团、北部新城等新城区,对解决跨海河出行,缓解中山路、卫津南路交通拥堵具有重要作用。为响应国家政策,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效率,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授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政府采购,由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68.97亿元,其中PPP项目公司投资约196.81亿元,剩余部分由政府投入。其中PPP项目公司投资含工程费用、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具体以《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为准。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引进合格供应商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PPP项目公司投资部分资本金比例为40%,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49%,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51%。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其中建设期4.5年,运营期21.5年)内负责本项目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更新改造、追加投资及授权范围内的地铁客运服务和非客运业务经营。项目公司通过获得客运收入、非客运业务收益以及天津市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以实现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二、中标信息
1、中标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中建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建地下空间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神州高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以上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2、中标价格:初始车公里服务费(单位:元/车公里):
小写:RMB109.58元/车公里
大写:壹佰零玖元伍角捌分每车公里
3、主要中标条件:概算工程费用下浮率:4.50%。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评审结束后,项目实施机构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以下简称“谈判工作组”),与第一顺位中标候选人进行了确认谈判,签署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和确定预中标社会资本。现将本项目的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FZK2019-1-04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根据天津市总体规划,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的建设将有效支撑中心城区发展总体战略,对实现中心城区与外围地区的快速、便捷联系以及为促进海河中游地区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为响应国家政策,提升公共基础设施服务效率,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授权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政府采购;由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56.02亿元,其中PPP项目公司投资约187.6亿元,含工程费用、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专项费用;剩余部分由政府投入,具体以《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为准。本项目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引进合格供应商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设立项目公司,PPP项目公司投资部分资本金比例为40%,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比例为49%,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51%。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2年)内负责本项目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维护、更新改造、追加投资及授权范围内的地铁客运服务和非客运业务经营。项目公司通过获得客运收入、非客运服务业务收益以及天津市政府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以覆盖本项目的投资运营合理回报。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天津市政府指定机构。
二、中标信息
1、中标人: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以上成员组成的联合体
2、中标价格:初始车公里服务费(单位:元/车公里):
小写:RMB116.81元/车公里
大写:壹佰壹拾陆元捌角壹分每车公里。
3、主要中标条件:概算工程费用下浮率: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