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改交通〔2020〕1267号
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发改交通报〔2020〕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完善区域铁路网、增强区域路网结构灵活性,为铁山港东岸地区发展提供大能力的后方运输通道,更好满足港口及临港工业发展要求,根据《广西铁路建设“十三五”规划(修编)》,同意建设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
二、项目代码为2020-450000-53-01-007225。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自玉林至铁山港铁路沙河东站接轨引出,经玉林白平产业园、玉林龙潭产业园、铁山东港产业园,终至铁山港东岸榄根作业区。全长68.4公里,包括沙河东站至榄根车场、榄根专用线(2.4公里)。新建车站5座(含分区车场1座)、改建车站1座。
四、主要技术标准。
(一)沙河东至铁山港东至榄根车场段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国铁Ⅱ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速度目标值:12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200米(困难地段8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种类:电力,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10098-2017)。
(二)榄根专用线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铁路专用线,正线数目:单线,设计速度目标值:4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米(困难地段25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种类:内燃,闭塞类型:按调车办理。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铁路专用线路设计规范(试行)》(TB10638-2019)。
远景年输送能力:3500万吨/年。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46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20%,计9.2亿元。其中政府出资占股49%,社会资本出资占股51%。政府出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广西铁路大发展实现市市通高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4〕42号)精神要求,支线铁路由自治区、市两级按照3:7比例分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单位。项目实施机构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待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自治区、玉林市、北海市人民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依法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经营期满后,根据签订的协议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33个月。
八、请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九、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稳妥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完善并确定PPP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服务和监管,确保项目公司切实履行好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等责任。
(二)待确定社会资本方并成立项目公司后,依法明确项目法人。
(三)加强以桥址、隧址及特殊地质病害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不良地质路段和特殊岩土的处治方案。
(四)加强与规划、国土、环保、铁路接轨等部门沟通协调,完备相关手续。
(五)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十、请按照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铁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十一、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或本项目批复的建设方案与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结果不一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 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