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汉南线)起点调整工程”的环评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汉南线)起点调整工程
工程概况: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汉南线)起点调整工程线路起于通航产业园,沿纱帽大道接入16号线(汉南线)起点站周家河站。线路全长约4.23km,采用高架敷设,设高架车站1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27-83481198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77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工
电 话:027-51184427
邮 箱:hustks@foxmail.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书完善并全本公示,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下载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