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开展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收集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次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总规模约30.3km,分别为2号线北延伸线、4号线延伸线、7号线北段延伸线及支线。评价范围内新建17座车站、1座停车场和1座主所,扩建1座既有停车场。
2号线北延伸线起于爱格豪路站,接入既有2号线起点骑河站,全地下敷设,新建4座车站。
4号线北延伸线起于观塘路站,接入既有4号线龙道浜站,全地下敷设,新建4座车站。
7号线西延伸线起于春丰路站,接入在建7号线莫阳站,全地下敷设,新建4座车站;7号线西延伸线支线起于北桥中泾路站,接入主线石港路站,全地下敷设,新建5座车站。新建停车场一座,新建主变电所一座。
二、环境影响报告查阅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查阅《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调整(2021-2026)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电子版(见附件1)。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规划环评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下载《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本次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信息公示。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打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9899135(接听电话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八、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工
联系电话:021-58856638-3087(接听电话时段: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邮箱:hjpj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