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
(2)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和肇庆市高要区、鼎湖区
(3)所属行业:新建铁路
(4)项目内容: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工程位于广东省内,粤港澳大湾区西北部,线路南端起自规划的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高明站,经佛山市高明区、肇庆市高要区和鼎湖区,北端至既有贵广铁路肇庆东站。正线全长41.221km,其中引入高明右线绕行长2.976km,引入肇庆东右线绕行长2.945km。此外,还包括广湛上下行联络线全长6.545km、南广上下行联络线全长6.496km等相关工程。全线设高明(不含)、金利站(新建)和肇庆东(改建)三座车站。工程投资估算总额101.73亿元。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本项目的态度;
(2)对本项目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气、声、振动、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本工程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稿见本网页附件1,纸质稿存于公示单位处;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2。
5.公示单位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020-61869333-8171;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汇苑街23号11-16楼
6.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7-51184687;传真:027-51155977;
评价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邮编430063)
7.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及环评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期限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9月3日。
附件1: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