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洪发改文〔2021〕1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构建南昌市轨道交通网络,完善南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缓解南昌市交通压力,促进南昌城市加快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776号),同意建设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
项目单位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期为51个月。(项目代码:2020-360000-54-01-053765)
二、该项目路线起自2号线一期工程辛家庵站(不含),经上海路、解放西路、解放东路、规划尤氨路、规划广州路等,止于南昌东站。线路全长10.42公里,均为地下线,设车站9座,其中2座为换乘站,控制中心与地铁大厦控制中心共享,新建1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站等配套设施;同步实施规划线路5号线换乘车站胡坊站、南昌东站,7号线换乘车站南昌东站及5号线胡坊站~南昌东站区间、停车场盖板,与其他线路共建线网指挥中心。
该项目车辆采用B型车,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受电方式,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15列/90辆。初、近、远期采用大小交路运行方式,高峰小时发行对数分别为21对、24对、30对。工程机电设备配置方案按咨询评估后确定的方案执行。
三、该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08.19亿元,其中资本金约43.28亿元,占总投资的40%,由南昌市财政承担;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四、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请你委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此复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南昌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购置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土地使用及补偿费、临时占地费、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建设期借款利息、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道路恢复费、管线迁改费、交通疏解费、场地准备费、前期工作费、研究试验费、咨询费、引进技术和设备其他费中、综合联调及试运行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中、工程保险费、安全生产保障费、施工图审查费、专项检测及验收费、在建工程安全质量远程视频监控费用、BIM及信息化费用、文物保护费、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事项包含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中,未单独核准。 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规定,项目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1年10月 18日 |
年月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