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新建长株潭城际铁路与石长铁路联络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湘城工函〔2018〕83号)、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新建长株潭城际铁路与石长铁路联络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长株潭城际铁路与石长铁路联络线位于我省长沙市区境内,包括联络线和长沙动车运用所改扩建工程。联络线工程位于长沙市望城区,自长株潭城际铁路的长沙西站(原黄金站)引出,接入石长铁路新建的乌山站,线路正线全长约9.358km;长沙动车运用所改扩建工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工程内容为在既有长沙动车运用所内预留位置铺设6条存车线。铁路为双线客运专线,采用有砟轨道。正线速度目标值 250km/h,引入石长铁路疏解联络线速度目标值120km/h。工程设桥梁5.997km /3座,隧道415 m /1座。工程总投资134500万元,总工期18个月。
本项目符合《湖南省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沿线生态保护
1、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进行建设,严控施工范围,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混凝土拌合站等施工场所不得设置在乌山森林公园范围内;穿越乌山森林公园路段(DK27+200—DK28+383)路基、隧道口施工尽量远离生态保育区;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取(弃)土场及沿线站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2、落实铁路两侧绿化措施,绿化花草树木应以当地植物品种为主;开展工程沿线景观设计工作,车站、隧道、桥梁等外观应与当地景观、风貌一致,工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二)落实噪声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对线路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噪声和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保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合理规划工程沿线土地的使用,线路两侧严格控制新建学校、医院及居民住宅区等噪声和振动敏感建筑物。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乌山站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规划中的城市污水管网,当地政府部门应按照承诺加快站区周边排污管网的建设进度,确保站点运行前落实纳管条件。
(四)减缓电磁环境影响。妥善解决电磁干扰无线电视信号问题,加强运营期电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保持平整、清洁,施工便道及时洒水抑尘;土渣运输车辆密闭式运输防撒漏。全线车站采暖、供水等均采用清洁能源。
(六)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土)渣场;车站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三、你公司应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我厅委托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长沙市环保局,望城区环保局、雨花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