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噪声和振动污染,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HJ 453-2018)。
该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0月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