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大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5-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如需查阅,公众可登录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沿线两侧居民、团体;轨道交通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与轨道交通规划实施有关的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
联 系 人:张工
邮政编码:116011
电子邮箱:fgwjtc83633461@163.com
2、规划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0号院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方式:010-65299760-808
邮政编码:100013
电子邮箱:dlgdghhp@163.com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大连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5-2023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