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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4  来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269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变更)


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起于环城南路站南侧端头井,止于渔村停车场,位于官渡区境内。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02.719404°,北纬25.028065°,终点坐标为102.735172°,北纬24.923813°。


主要变动内容:①线路长度由原环评12.735km调整为14.285km。线路起点未变,终点由宝丰村停车场调整至渔村停车场,新增一站一区间,线位与原线路基本一致,最大偏移量约为38m,偏移超过10m的路段约5218m。②新增海东公园站,5座车站名称进行了变更;3个站点结构类型发生变更。③停车场选址由宝丰村变更至渔村,建设渔村停车场(由5号线代建并纳入5号线环评)。④广福变电所选址由盘龙村变更至福发路等。工程变更后,工程总投资110.17亿元,较原环评阶段的投资101.26亿元增加8.91亿元。工程变更后,各类污染物治理措施及环保投资费用总计10108万元,较原环评阶段增加7878.46万元,增加的费用主要是减振和消声环保设施费用。变更后,环保投资费用占总投资的0.92%。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号线二期工程已经于2015年8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除新增海东公园站还未实施,其它10个站点均已结构封顶;6个区间左右线均已贯通,3个区间目前掘进中,新增一站一区间尚未动工,土建整体进度约为90%。


根据编制单位调查,在已完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采取了相应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施工期环境监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部分整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居民投诉。但部分站点仍然存在沉淀池未清掏、雾炮机未使用、裸土覆盖不到位等问题,《报告书》据此提出了加强现场管理等整改措施。


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新增一站一区间及原有尚未完工工程的施工噪声、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固废等方面。根据已动工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回顾评价,结合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情况,严格落实原环评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后续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


各车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市政管网接管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临近既有城市水质净化厂处理。海东公园站废水接入南侧环湖东路已建环湖截污干管,进入昆明市第六水质净化厂处理;广福变电所废水接入已建官南路污水管网,进入昆明市第二水质净化厂处理。


(二)声环境


严格落实原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广福主变电所排风口采用消声百叶窗并采用隔声门窗,同时采取设置声屏障或加高围墙、内侧面贴吸声材料等措施。为确保风亭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对预测中未超标但与风亭距离小于15m的六甲站的敏感点进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对因本项目导致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应与敏感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实施。


(三)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振动环境


严格落实原环评提出的减振措施。为进一步降低振动影响,应加强对福泽苑等6处振动超标敏感点及8处二次结构噪声超标敏感点的保护及振动影响的跟踪监测;在无专项减振措施时,在各类线路高差情况下,对于Ⅰ类、Ⅱ类和Ⅲ类建筑,在线路中心线水平距离12m、27m、51m以外区域,可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交通干线两侧”、“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要求。针对未建成区或规划地带,将上述振动达标防护距离范围划定为振动控制距离。


(五)环境空气


工程变更后,大气环境影响方式、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未发生变化。工程变更后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原环评阶段一致。


(六)电磁环境


工程变更后,广福变电所选址由盘龙村变更至福发路,规模不变,根据预测,110kV广福主变电所建成投入运行后,其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推荐的工频电场场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kmshbjspc@163.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昆明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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