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实施过程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要求,对福州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福州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08-2016)》《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及《福建省海峡西岸城际铁路建设规划(2015-2020年)调整》部分内容,规划建设范围包括1号线、2号线、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6号线、2号线延伸段、6号线东调段及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实施情况如下:
1号线一期于2017年1月6日开通初期运营;
1号线二期于2020年12月27日开通初期运营;
2号线于2019年4月26日开通初期运营;
5号线一期荆溪厚屿站至螺洲古镇站于2022年4月29日开通初期运营;
6号线正在进行全线空载试运行;
4号线一期已全面开工;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已全面开工;
2号线东延线处于施工招标阶段;
6号线东调段处于施工招标阶段。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工 电子邮箱:fzmtrzgs@fzmtr.com
传真号码:0591-88110033
三、跟踪评价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D座 502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271303499@qq.com 联系电话:0591-83571272
四、公众意见表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设置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规划沿线环境质量现状看法,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等与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2.意见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示意见征求时间
在福州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均可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到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意见表提交途径
见上文二、三
特此公告。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