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中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延安至榆林至鄂尔多斯线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腾飞南路6号天泰董事汇写字楼1号11层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15764902998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新华汇B2309
联系人:徐新华
联系电话:0471-3694645
手机:15804715092
E-mail:nmgzj365@163.com
四、项目建设概况
延安至榆林至鄂尔多斯铁路位于陕西省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线路自西延高铁终点延安站贯通引出,向北依次经延安市宝塔区、延川县,榆林市清涧县、绥德县、米脂县、横山区、榆阳区和神木市,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引入鄂尔多斯站至项目终点,预留向包头方向延伸条件。新建线路长度389.82km,其中,延安市境内79.0km,榆林市境内257.52km,鄂尔多斯市境内53.3km。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决策事项仅对新建铁路延安至榆林至鄂尔多斯线项目所经鄂尔多斯境内线路段进行评估。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期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