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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意见征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0  来源:福州地铁  浏览次数:3824

规划名称

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

环评公示单位:

福州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环评编制单位: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2129日至20221223

一、建设规划概况

本期建设规划共5个项目,包含3号线一期、4号线二期、6号线西延、8号线和S1线一期工程,以及配套的车辆段、停车场、车站、主变电所等相关工程,线路总规模约138.1km。本规模为征求意见稿,以最终批复内容为准。规划线路情况如下:

13号线一期:南北向骨干线,北起战坂站,南止武山站,连接鼓台晋老城区、仓山区和高新区,线路长约32.4km,设站23座,全地下线,新建1座车辆段和1座停车场,及1座主变。

24号线二期:与在建一期工程贯通成环,起于帝封江站,止于半洲站,服务乌龙江北岸,线路长约13.3km,设站8座,全地下线,未新增场段和主变电所。

36号线西延:连接福州主城和滨海新城的地铁快线,起于洪塘站,止于潘墩站,服务闽江南岸,线路长约14.4km,设站10座,全地下线,新建1座停车场,除利用一期新兴、万寿2座主变电所外,改造F1线东升主变电所。

48号线:东西向骨干线,西起闽侯青岐站,东止福州火车南站,连接闽侯县、福州主城和三江口副中心,线路全长42.2km,设站26座,全地下线,新建1座车辆段和1座停车场,及1座主变。

5S1线一期:市域骨干线,祥谦至福州火车站段拟与F1线共线运营,新建工程起于祥谦站,止于福清站,途径东南汽车城、福清市区,线路长约35.8km,设站9座,其中闽侯祥谦、青口段以高架为主,含高架车站4座,青口至福清为山岭隧道,进入福清市区以地下为主,含地下车站5座,高架段长约 15.9km,地面段长约 1.9km,山岭隧道长约 11km,市区地下段长约 7km,新建1座车辆段和2座主变电所。

二、环境影响说明

轨道交通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的影响,二是对沿线区域声、振动、电磁、水等环境要素的影响。从环境因素的性质特征看,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但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路多,涉及区域广,使其对城市生态、社会经济环境和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呈宏观特性,可从规划规模、布局等源头上优化方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因方案确定、受影响的敏感点和环境具体明确,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并可据此提出具体明确的环保措施。

1)对城市生态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城市生态系统是由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通过各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建立起来的人类聚集地,由其构成的这一系统中,可分为生物系统、非生物系统、社会系统。

轨道交通建设对该系统的影响,在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动植物、城市绿化系统等的影响;在非生物系统方面主要是对城市景观的影响、对环境资源系统中土地、水资源的影响、对能源系统中自然能源(水电)和化石燃料(煤电、燃油)的影响;在社会系统方面主要是对居民造成的社会影响、对各类文化、自然保护设施的影响等。

本次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是在确保符合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产业结构、生产布局等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编制的,因此,它与环境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等城市专项规划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且相互影响和制约。

2)对相关环境要素的影响

根据现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经验和实际运营结果,总体上讲,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是以能量损耗型为主,即噪声、振动、电磁辐射,以物质损耗型为辅,即污水、废气、固体废物。

城市轨道交通的环境影响从空间概念上可分为以下单元:区间线路(地下线、高架线),车辆段、停车场及其出入线(地下、地面段及衔接段),变电所,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等。

从时间序列上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相对运营期而言时间较为短暂,且多数随工程行为的结束,环境的影响也将逐渐消失;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将是持久的、长期的。

三、规划环评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福州市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实现,对优化城市布局结构、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以及推动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实施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主要产生噪声、振动、生态和水环境等影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优化调整建议及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后,规划实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从环境影响角度,《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是整体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为了使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尽量减缓城市轨道交通可能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我们真诚地希望您提出与本期建设规划相关的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您可以通过信件、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将以下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给我们,也可以直接提供宝贵意见建议,我们的联系方式是:

五、联系方式

环评公示单位:福州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

  人:林工

   话:0591-86308202   Emailfzmtrzgs@fzmtr.com

环评编制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745

联 系 人:陈工

   话:027-51155027    Email215171090@qq.com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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