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现公示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由南延段和西延段组成,线路总长9.8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8座,均为地下车站;不新建停车场、车辆段、主变电所;控制中心共享七堡控制中心;采用6辆编组B型车,速度目标80km/h。
南延段起点为闻堰站,终点浦沿站(不含),线路长4.9km。设车站4座(闻堰站、万达中路站、万达北路站、浦炬街站),其中换乘站2座(闻堰站、万达北路站),分别与地铁18号线和17号线换乘。线路主要沿万达中路、万达北路、浦沿路等道路敷设。
西延段起点为池华街站(不含),终点云谷站,线路长4.9km;设车站4座(莲池路站、西湖大学东站、西湖大学站、云谷站),其中换乘站2座(莲池路站、云谷站),分别与规划20号线和地铁13号线换乘。线路沿池华街、灯彩街、墩余路、荆大路等道路敷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沿线主要分布有住宅、学校、行政办公等环境保护目标,其中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5处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振动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19处振动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排风亭大气评价范围内有4处环境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包含于声环境保护目标);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工程涉及杭州海塘,下穿建设控制地带范围180m;下穿萧山越王遗址埋藏区397m;以隧道形式穿越钱塘江饮用水源准保护区350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城市景观、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方面,施工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环境管理的规定,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振动影响概述:列车运行产生振动,通过地层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振动影响。
(2)声环境影响概述:地铁运行后,在地下段车站风亭噪声通过风井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
(3)地表水影响概述:各车站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概述:类比现已运行的车站风亭,排风亭在运营初期有少量异味,初期过后异味不明显。风亭异味可通过在风亭周围区域进行绿化,适当加大通风量予以减缓。
(5)固废环境影响概述:运营期地铁车站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保洁人员进行打扫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概述:本工程车站出入口、风亭等地面建筑物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当地景观特色,与当地景观风貌相结合,保持协调统一。工程盾构下穿萧山越王遗址埋藏区397m,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和杭州市有关文物保护的规定和要求。工程盾构下穿萧绍海塘(杭州段)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穿越长度180m,距离海塘遗址保护范围线约22m,线路最大埋深约15m,该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不涉及地面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对海塘本体建筑产生影响。另外,本工程在闻堰站~浦炬街站以盾构隧道形式穿越钱塘江饮用水源准保护区3500m,穿越准保护区范围内的车站均具备纳管条件,产生的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钱塘江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振动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在综合采用轨道减振、无缝轨道、优化车辆选型等措施后,在环境敏感点处,由本工程产生的振动影响可达标。
2、噪声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针对受地下车站风亭噪声的敏感点采取加长风亭消声器措施,措施后各敏感点可达标或维持现状。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各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风亭排风口不正对敏感建筑。地下车站风亭周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车站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对策及预期效果: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对占用绿地以及砍伐、移植树木,按照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和树木砍伐证、移植证后方可实施。做好对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合理规划,严格按批准的用地范围进行施工组织,工程实施完毕后尽快按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绿,在车站风亭周边种植灌、草。绿化工作中避免出现生物入侵。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工程建设、运营均不会产生现行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里界定的环境风险。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采用先进的电力驱动系统,使用清洁能源,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工程的建设符合杭州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及《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设计方案较《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基本一致。通过采取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城市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于沿线预测超标的噪声振动敏感点,通过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各噪声振动敏感点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或维持现状水平。其他污染物排放均满足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无重大环境限制因素,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7日期间,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的“公告通知”网页将公示相关的环境影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内容。您可通过网页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若需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内向环评单位索要,后续将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7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工,电话:0571-86000732,邮箱:xyang8000@163.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16号市地铁集团T2楼
2、环评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电话:17623595065
3、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71-85085326。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4日
公众意见书下载:
/EptionUload/EptionFs/file/20230524/20230524093142_828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