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对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
规划概况:《沈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5-2030年)》包含:K1快线一期、K2快线一期、5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2号线支线、4号线北延、9号线北延共8个项目,总规模约218.5公里,包含车站120座、主变电所12座、车辆基地10座和控制中心1座,总投资约1364亿元。(目前方案正在研究编制,具体线路和规模以国家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名称: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24-24868145转8050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88395770-843
传 真:010-88395751
电子邮箱:xgh@xgh.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2-12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通过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