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现公示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位于杭州市临平区。根据目前设计方案,工程南起龙安站(不含),北至塘栖站,主要沿荷禹路、康泰路、港北路、绿荫街敷设。线路全长10.00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7座,无换乘站。不新建车辆基地,新建一条出入段线与一期昌达路车辆段接轨;新建1座铁昌达主变电站,位于已建昌达车辆段内(已预留位置),接入七堡第二控制中心。本工程车辆采用6辆编组地铁B型车,供电制式为 DC1500V 接触网供电,设计时速80km/h。
线路走向:本工程线路起于9号线一期终点龙安站,出站后线路沿荷禹路向北敷设,下穿一期出入段线后,分别于规划康信路和兴元路交口设康信路站及兴元路站,线路周边多为绿地和商业轨道交通混合用地。出站后线路绕避禾丰港桥后折转进入康泰路向西敷设,分别于塘乾线交口、星河北路交口西侧、兴盛路交口西侧设康泰路站、星河北路站、兴盛路站。出站后线路折转进入港北路向北敷设,于运城街交口设兴超路站,该区段线路位于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状部分地块暂未实现规划。出站后线路于塘乾线北侧折转进入绿荫街向西敷设,于塘栖路交口设终点站塘栖站,该区段沿线道路狭窄,道路两侧居住楼及小型商户密集分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沿线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3处声环境保护目标,其中,现状声保护目标1处(为居民点),规划声保护目标2处(均为规划教育科研用地),见表1。振动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23处振动环境保护目标,现状振动保护目标7处(包括6处居民点,1处医院),规划振动保护目标16处(包括规划居住地块8处,规划教育科研用地6处,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处,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处),见表2。排风亭大气评价范围内有2处规划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同表1(除水岸名筑外的2处)。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文物保护单位。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城市景观、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方面,施工期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环境管理的规定,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振动影响概述:列车运行产生振动,通过地层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振动影响。
(2)声环境影响概述:地下车站风亭、多联机、冷却塔噪声等环控设备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
(3)地表水影响概述:各车站均可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概述:类比现已运行地铁风亭,车站排风亭运营初期有异味,初期过后异味不明显。风亭异味可通过在风亭周围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适当加大通风量予以减缓。
(5)固废环境影响概述:运营期地铁车站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概述:在设计中将充分运用融合法、隐蔽法设计,可以使本工程的车站进出口与风亭等地面建筑物与周边环境保持协调。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振动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在综合采用轨道减振、无缝轨道、优化车辆选型等减振措施后,在环境敏感点处,由本工程产生的振动影响和二次结构噪声可达标。
2、噪声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针对受地下车站风亭、多联机、冷却塔噪声影响超标或有噪声增量的敏感点采取加长风亭消声器措施、超低噪声冷却塔;兴超路站环控系统已采取蒸发冷凝机组,地面不设置冷却塔,措施后各敏感点可达标或维持现状。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各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风亭排风口不正对敏感建筑。地下车站风亭周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车站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对策及预期效果: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做好对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合理规划,严格按批准的用地范围进行施工组织,工程实施完毕后尽快按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复绿,绿化工作中避免出现生物入侵。按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轨道交通的建设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优势明显,缓解区域交通拥堵,替代了部分地面汽车交通,减少了汽车尾气的排放,有利于降低空气污染负荷,符合生态建设要求。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建设、运行均不会产生现行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里界定的环境风险。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属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是一种绿色交通,使用清洁能源,污染排放量小,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工程的建设符合杭州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及《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设计方案较上位《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基本一致。通过采取控制施工场地、施工废水排放及出入口风亭等地面构筑物景观设计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对于沿线预测超标的噪声振动敏感点,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或维持现状水平,振动环境敏感点运营期振动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有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的“公告通知”网页将公示相关的环境影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内容。您可通过网页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若需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后续将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5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工,电话:0571-86000727;邮箱:hpb.zhhj.chi@cnshipping.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16号市地铁集团T2楼。
2、环评单位: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夏工;电话∶13816460367。
3、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电话∶0571-89163928。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