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现公示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上城区、拱墅区、临平区。工程起点亚太路,终点崇贤站,线路长41.02km,全线为地下线;设30座车站,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5座。新建蜀山南车辆基地和崇贤停车场。使用七堡第二控制中心。新建2座110kV主变电所(铁所前主变、铁崇贤主变)。本线为城市轨道交通制式,直流供电,双线,速度目标80km/h。初期、近期、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Ah型车。工程计划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8年5月建成通车试运营。总工期为4年6个月。
线路走向:15号线是线网中南北向的穿心骨干线,以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为中心向南连通萧山老城、临浦组团,向北辐射大城北、临平崇贤方向,强化CAZ地区对其他城市组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城市南北两翼之间的便捷联系,支撑杭州城市规划中多组团多中心的空间结构构建。线路主要沿蜀山路、金鸡路、明星路、盈丰路、通文西路、三新路、景芳路、华池南路、环城东路、绍兴路、东教路、拱康路、崇杭街等道路敷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24处保护目标,其中居民点22处,学校2处(见表1~表2)。
2、振动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150处现状保护目标,其中住宅119处,学校26处(含幼儿园),医院1处,行政办公4处(见表3)。
3、排风亭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有18处保护目标(见表1中,除加州阳光城市生活广场、天汇园星云地带、凯旋路258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以外的18处)。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有大运河(杭州段)、杭州西湖文化景观2处世界文化遗产,临安城遗址1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浙江农业大学旧址、杭州海塘和萧绍海塘(杭州段)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陈村大厅祠堂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莫婆桥1处历史建筑,大运河杭州萧山火车西站段1处历史文化街区、萧山越王城遗址—跨湖桥遗址、半山良渚文化遗址和历代古墓葬2处文物埋藏区。
5、新建2座主变电所,其中铁所前主变电所周边无电磁环境保目标,铁崇贤主变电所周边有1处电磁敏感点,为临平区崇贤村姚家角(见表4)。
6、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隧道形式下穿贴沙河杭州饮用水源准保护区;隧道形式下穿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江河汇站位于准水源保护区);隧道下穿湘湖萧山饮用水源准保护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城市景观、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环境管理的规定,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振动影响概述:列车运行产生振动,通过地层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振动影响。对照《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 50452-2008),浙江农业大学旧址与萧山火车西站段历史文化街区的振速影响超标。
(2)声环境影响概述:地下车站风亭、多联机等环控设备噪声,车辆基地、停车场列车运营及固定设备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车辆基地、停车场及变电所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地表水影响概述:各车站、车辆基地、停车场污水经预处理后均达标排放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以隧道形式下穿钱塘江杭州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未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排污口,对水源影响可控。
(4)环境空气影响概述:车站排风亭运营初期有异味,初期过后异味不明显。风亭异味可通过在风亭周围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车辆基地、停车场职工食堂油烟排放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可达标排放。
(5)固废环境影响概述:车站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基地、停车场、变电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类别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概述:在设计中将充分运用融合法、隐蔽法设计,可以使本工程的车站进出口与风亭等地面建筑物与周边环境保持协调。工程涉及世界文化遗产、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对文物会产生一定影响,需采取保护措施或考古发掘。
(7)电磁环境影响概述:铁所前主变、铁崇贤主变投运后,变电所四周及敏感点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振动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在采用轨道减振措施后,在环境敏感点处,由本工程产生的振动影响和二次结构噪声可达标。对振速超标的浙江农业大学旧址文保单位与萧山火车西站段历史文化街区采取特殊减振措施后可达标。
2、噪声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针对受地下车站风亭等噪声影响超标或有噪声增量的敏感点采取加长风亭消声器措施,受车辆基地及停车场噪声影响超标或有噪声增量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或采取具有类似效果的隔声结构)措施,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可达标或维持现状。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各车站、车辆基地、停车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车辆基地、停车场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经调节沉淀隔油、气浮、过滤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风亭排风口不正对敏感建筑。地下车站风亭周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绿化。车辆基地、停车场职工食堂油烟排放口安装油烟净化系统。对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污染防治对策及预期效果: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存储,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做好对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合理规划,严格按批准的用地范围进行施工组织,工程实施完毕后尽快按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复绿,绿化工作中避免出现生物入侵。按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建设、运行均不会产生现行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里界定的环境风险。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属于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使用清洁能源,污染排放量小,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符合杭州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及《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设计方案较上位《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方案基本一致。通过采取控制施工场地、施工废水排放及出入口风亭等地面构筑物景观设计、文物保护措施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本工程建设不会对沿线生态环境和文物保护单位造成不利影响。对于沿线预测超标的噪声振动敏感点,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或维持现状水平,振动环境敏感点运营期振动均可达标,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本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有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为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的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的“公告通知”网页将公示相关的环境影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内容。您可通过网页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邮寄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回访。若需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后续将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5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工,电话:0571-86000727;邮箱:whtsyt@163.com;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516号市地铁集团T2楼。
2、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陶工;电话∶027-51185777。
3、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71-85085326。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