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西咸一体化进程,加快关中城市群协同发展,发挥西安市辐射带动作用,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型城市和支撑城市北跨发展,西安市开展新一期建设规划,《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长安大学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特进行此次项目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
规划主要内容:本次建设规划包含六个项目,分别为3号线二期、7号线一期、11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6号线二期、21号线一期。以上为第四期建设规划的初步方案,建设规划的最终方案以后期批复为准。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单位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建设大厦A座
联 系 人:尚工
联系电话:029-89835539
三、建设单位(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委托单位: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26号
联 系 人:喻工
联系电话:029-89615080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安大学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
邮 编:710054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9-82334883
电子邮件:dthjyxpj@126.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至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本次仅征求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在此次征求意见范围内。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