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2〕1334号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送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锡发改基础〔2022〕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12-2020年)》(发改基础〔2012〕1135号)和国家“十四五”铁路发展规划,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轨道上的长三角”,促进锡宜一体化,带动环太湖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同意建设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 二、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起自宁杭高铁宜兴站,沿宜兴市东氿大道、太湖大道、范蠡大道敷设,止于宜兴市周铁镇,路线全长约26公里。全线设置车站6座,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2座。该项目不新建控制中心,接入无锡市既有第一控制中心。设置新庄车辆段1处。设置牵引电力合建变电所1座,位于经开区站。建设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安防、站台门、升降设备等系统。 三、本工程采用市域C型车4辆编组(2动2拖),交流25千伏架空接触网供电,CBTC信号系统,速度目标值160公里/小时,桥梁和路基段区间正线线间距4米(隧道段正线线间距根据结构、防灾与救援要求确定),最小曲线半径1500米(困难段1300米、限速段500米),最大坡度20‰(困难段30‰),站台有效长度110米。 四、一期工程采用单一交路、站站停运行模式。系统设计能力按24对/小时控制,一期工程初期配属车辆7列/28辆。近远期配属车辆数量及运行组织模式结合二期工程统筹考虑。 五、项目投资估算为143.34亿元。本工程资本金比例为40%,由无锡市安排财政资金解决;其余资金由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使用经营性收入偿还。本项目实施不得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约60个月。 七、项目法人为无锡锡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八、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163号),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九、根据无锡市委政法委备案的无锡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本项目为低风险级。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沿线地方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十、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十二、下阶段工作。结合无锡市市域(郊)铁路规划研究和苏锡常都市圈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深化技术标准论证和互联互通需求分析。推进沿线规划尽快落实,优化运营组织方案,强化客流吸引。结合水文地质条件以及航道、铁路、管道、电力等部门要求,优化线路平纵断面设计。进一步完善线站位方案和站点出入口布设方案,推进沿线特别是站点周边的城市规划配套和开发建设,加强车站交通接驳换乘,提升投资效益。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开展重大风险工程专题研究,进一步优化工程实施方案,保障建设安全。根据自然资源、交通、水利、市政、生态环境、文物等主管部门意见,及时做好线路区间穿越市政综合管廊、重要管线、铁路、桥梁、航道、河流、环境敏感区域等专项工作,制定防范预案,有效控制工程风险。抓紧落实市政、供电、消防、人防等外部建设条件,确定相关工程方案,完善落实节能措施。加快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二期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同步建成运营。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在认真做好第三方评估工作后,报我委审批。 附件:无锡至宜兴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17日 (项目代码:2020-320200-48-01-166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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