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2〕945号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送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锡发改基础〔2022〕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59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市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服务旅游开发,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 二、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起自渔父岛站,沿望山路、鸿桥路、太湖大道、建筑路、红星路、解放路、向阳路、城南路、旺庄路、泰伯大道敷设,止于新韵路站,路线全长约25.4公里。共设置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体育中心站、南禅寺站、旺庄路站为换乘站,渔父岛站、湖滨路站、钢铁厂站、旺庄东路站、新华路站、新韵路站预留换乘条件。新建新阳路车辆段。新建渔父岛、旺庄东路主变电所。接入由6号线建设的第二控制中心。建设供电、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安全防范、门禁、站台门、升降设备等系统。 三、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全自动驾驶(初期采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方式),直流1500伏接触轨授流方式,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初期采用4辆编组,近期采用4、6辆编组混跑,远期采用6辆编组;4辆编组为3动1拖、6辆编组为4动2拖。初期采用单一交路,近、远期采用大小交路套跑,小交路从唐城站至新洲路站,系统设计能力按30对/小时控制。初期全线配属车辆41列/164辆,一期工程分摊配属车辆36列/144辆,近、远期车辆购置费不纳入本工程投资。 四、项目投资估算为243.6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145.37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91亿元,预备费用19.83亿元,车辆购置费11.81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3.63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14亿元。本工程资本金比例为40%,由无锡市财政非债务性资金安排;其余资金由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解决。本项目实施不得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 五、本项目建设工期约为64个月。 六、项目法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七、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苏自然资预〔2022〕29号),本工程预审用地规模按照46.8524公顷控制,下阶段要按照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八、根据无锡市委政法委备案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表,本项目为低风险级。在项目实施和运营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沿线地方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对于可能存在的征地拆迁、噪音污染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九、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章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有效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十一、下阶段工作。结合穿越京沪铁路、沪宁城际、京杭运河等外部条件,深化线路平纵断面设计。加强水文资料调查分析,合理确定地下车站出入口及区间隧道洞口等设计控制高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暴雨等特殊天气条件下施工、运营安全。强化地质勘察和地下障碍物调查,深化站点和区间方案设计,细化深基坑等施工方案,落实保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重点做好南禅寺站等站点设计和施工组织,降低工程实施风险。结合客流预测深化分析,控制站点规模,优化车站站位、出入口设置、站内客运服务设施布局以及客流组织方案,做好站点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设计,完善沿线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确保初期客流效益。深化运营组织方案研究,优化信号系统配置,简化备用中心的配置及设备集中站的设置,降低工程投资。做好下穿成品油管道和高压燃气管道的保护设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加快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同时做好初期不能同期开通的临时运营组织预案。根据自然资源、交通、能源、铁路、水利、市政、生态环境、文物等主管部门意见,及时做好区间隧道交叉穿越市政综合管廊、重要管线、铁路、桥梁、航道、防洪、环境敏感区域等专项工作,制定防范预案,有效控制工程风险。抓紧落实市政、供电、消防、人防等外部建设条件,确定相关工程方案,完善落实节能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定征拆规模。 十二、请据此批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本工程初步设计委托你委审批,项目批复文件须及时抄送我委。项目实施中,本工程线路起讫点、基本路由、敷设方式、车站设置、车辆编组、机电设备系统、车辆基地和控制中心等主要内容不得调整,如有重大变化,须及时上报我委。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直接工程投资等发生变化需调整建设规划,应按规定程序履行规划调整审批手续。 附件: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23日 (项目编码:2101-320000-04-01-698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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