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承担“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2024~2029年)”(建设规划的最终方案以后期批复为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如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20240209
二、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24020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个人、单位及专家等对于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意见范围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西安建设大厦A座
联 系 人:尚工
联系电话:029-89835539
单位名称: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65号
联 系 人:高国勇
联系电话:029-33313502
(2)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单位
单位名称: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26号
联 系 人:喻工
联系电话:029-89615081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长安大学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本部
邮 编:710064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740499591
电子邮箱:dthjyxpj@126.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长安大学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