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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2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382


1 建设项目简介


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贯穿洛阳南北发展轴,覆盖城市北部、东南部主要客流走廊,衔接洛阳火车站、洛阳龙门高铁站两大对外交通枢纽,串联国家牡丹园、中国国花园、市体育中心、博物馆、隋唐城植物园多个客流集散点; 2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国家牡丹园附近的经三路站,沿老G310、国花路、解放路、隋唐城路、王城大道、开元大道、兴洛西街、伊洛路走行,止于伊洛路与龙门大道交叉路口的龙门大道站。


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8.2km,均为地下线路,共设15座车站,其中设3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39m。设1座刘富村车辆段;新建开元大道主变电站1座(与规划3、4号线共用),新建控制中心1座(与线网中4条线共用)。本工程为普通轮轨系统,采用DC1500V接触网供电地铁B型车,列车最高设计运行速度80km/h。列车编组为6辆编组。本线设计运营时间5:00~23:00,全日运营18个小时。正线及配线采用长枕式整体道床;出入段线地下及U形槽敞开段采用与正线一致的长枕式整体道床,出入线地面段、试车线和车场库外线采用碎石道床;库内线根据工艺要求采用相应整体道床;整体道床采用弹条III型分开式扣件。地下车站通风空调系统采用全封闭站台门系统,地下车站1站设1冷却塔。配套实施供电、环控、给排水工程等。


2号线沿线有邙山陵墓群(西段)、隋唐洛阳城遗址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有居住区、学校及医院等;区间隧道盾构下穿陇海铁路、洛河、中州渠、邙山渠及洛阳新区大明渠等,出入线下穿焦柳铁路等。


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征地总面积约864.58亩,临时占地579.0亩,主要为城市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等。全线拆迁总面积为54803.60㎡。


项目总投资148.9亿元,施工期2019年6月~2023年12月。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2.1.1 噪声源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场地挖掘、装载、运输等机械设备作业噪声,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建筑物拆除、已有道路破碎作业等施工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由以下三方面构成:①地下车站风亭、冷却塔噪声;②车辆段设备噪声、检修作业噪声及进出线段噪声;③出入线地面段列车运行噪声。


2.1.2 振动源


施工期主要来自重型机械运转,重型运输车辆行驶,打桩、钻孔、锤击,大型挖土机和空压机的运行,回填夯实等施工作业产生的振动。


运营期主要为地铁列车在轨道上运行时,由于轮轨间相互作用产生撞击振动、滑动和滚动振动,经轨枕、道床传递至隧道衬砌,再传递至地面,引起地面建筑振动。


2.1.3 电磁辐射


主要是主变电站因高电压或大电流而形成感应,会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


2.1.4 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污水来自各车站的生活污水、车辆检修及洗刷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1.5 大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征地拆迁、土方开挖、堆放、运输产生的扬尘,水泥、砂子等建筑材料在风力作用下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燃油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短期的,通过洒水、覆盖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列车采用电力牵引,不排放大气污染物,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来自场段食堂油烟、燃气锅炉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车站排风亭及出入口排放带有异味气体;本工程建成,将替代部分地面公共交通数量,相应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量,对改善洛阳市城市中心地带环境空气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1.6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地下车站、区间隧道修筑产生的弃渣;场段地表清除腐殖土;道路砼结构破除垃圾、施工场地布置、车站出入口及风亭土地占用引起房屋拆迁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主要为车站乘客和职工生活垃圾;车辆段垃圾主要来自机械加工和维修作业固体废物、少量废旧蓄电池,职工生活垃圾,车辆清扫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2.1.7 城市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将占用部分耕地等,造成生物量损失;施工需要对施工场地进行拦挡围护,将占用部分地面道路,从而使道路通行能力降低,容易引起交通阻塞;施工期对邙山陵墓群、隋唐洛阳城遗址、周王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可能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3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3. 1 声环境影响措施


结合本工程实际,王城北路2号风亭、机场路1号风亭、纱厂路1号和2号风亭、解放路5号风亭、九都西路1号和2号风亭、展览路站3号风亭,冷却塔风道消音器由2m加长到3m。另外,建议规划部门参照噪声防护距离,合理规划轨道交通沿线的城市用地,禁止在风亭和冷却塔噪声控制距离内新建、扩建新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等,避免出现新的噪声敏感点。建议车辆段周边规划为商业用地,在临近试车线、岔区、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存储库等区域不宜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


3. 2 振动环境影响措施


本次评价建议采取轨道减振措施共23段,共计7055单延米,其中中等措施3505m,高等措施760m,特殊措施2790m,合计投资4177.8万元。同时,考虑到二次结构噪声对居民的影响,评价建议对二次结构噪声评价范围内的14处敏感点设置监测点位,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其振动影响进行定期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城市规划部门根据预测的轨道中心线距各类区域敏感点的控制距离,严格控制线路两侧用地,合理规划地铁沿线的建设,不宜在地铁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振动敏感建筑。


3. 3 地表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工程15个车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系统。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目标,所有污水均达标排放。本工程车辆段清洗列车用水循环使用,检修及其他生产废水2/3经隔油沉淀、气浮、过滤和消毒处理后作为中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 18920-2002)后回用于道路浇洒和绿化,1/3经隔油沉淀、气浮处理达到能满足城市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达标排放;车辆段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合理。


3. 4 地下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拟建刘富村车辆段西侧、南侧各设立1口监测井,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层位为浅层地下水。根据该地区环境水文地质特征及结合监测规范要求,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逢每月监测一次。地下水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应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有关规定。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的信息公开计划,定期公开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公布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地下水环境监测值。


3. 5 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工程建成后,可使沿线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很大程度的削减,营运近期,方案一(轨道交通客运量均由公交车承担),CO、HC和NOx在营运近期的削减量分别为1150.83t/a、143.30t/a和148.12t/a;方案二(轨道交通客运量由公交车承担80%,由出租车承担20%),CO、HC和NOx在营运近期的削减量分别为4432.96t/a、592.02t/a和422.82/a,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风亭口位置设置基本合理,排风亭和活塞风亭50m范围内共有14个敏感点,距排风亭和活塞风亭风口距离均≥20m。风亭异味对周围敏感建筑影响较小。


3. 6 电磁环境影响措施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可以预测本工程开元大道主变电所运营后产生的工频电磁场满足GB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推荐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0.1mT的限值要求。


3. 7 文物影响减缓措施


运营期对涉及西工兵营阅兵台、东周王城遗址、隋唐洛阳城宫城遗址部分区段采用特殊减振。设置文物减振措施共4处,减振措施路段共1340单延米,合计投资1608.0万元。为最大程度降低对文物影响,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年4月24日)、《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豫文物保[2014]79号,2014.6.4)、《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国家文物局批复等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应编制文物专题保护方案,并应获得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许可,并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设计、施工,同时应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监督和与文物部门的沟通,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文物管理及考古部门全程参与工程方案制定、施工监测(含施工沉降、振动监测等)、施工监理及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后,可以保证古建筑、古遗址的安全。


3. 8 施工期环境影响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噪声、振动、水、大气、生态景观、固体废物及其他社会影响等方面,采取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场界应修建高2m以上的围墙或围挡,做好施工申请和公告工作;对距线路水平距离在10m内(包括穿越)的振动敏感建筑物采取注浆等加固措施,并在建筑物基础处设位移监测点,观察沉降、倾斜变形,设置专人观测敏感建筑物外观并做好原始记录,直至地下施工作业脱离影响区,且地表滞后变形逐渐稳定;区间隧道盾构施工下穿洛河等河渠提前制定下穿河流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确定合理的过河段盾构施工参数,选择非汛期11月~次年4月进行洛河下穿隧道施工,每个车站临时施工场地设置1座容积5m3的沉淀池及车辆冲洗设备,将施工排放的泥浆水及车辆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沉渣作为一般固废妥善处置;施工中严格执行《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2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4号),建筑施工(含拆迁)工地必须落实“七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现场路面100%硬化、散流体和裸地100%覆盖、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封、洒水降尘制度100%落实、车辆驶离100%冲洗、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控设施100%安装;禁止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使用高污染燃料、搅拌石灰土。施工期土方及散装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运输车应持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并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车辆不能装得过满,应按规定加盖苫布、遮盖或其它实施密闭化措施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沿途不抛洒遗露;工程地下线路开挖产生的土方在优先用于工程填方外,其余弃土的去向由洛阳市城管局确定,堆弃后的场地平整、恢复由洛阳市城管局统一处理;临时施工场地使用结束后,应对场地及时进行清理,清除油渍和垃圾,平整地面,以恢复原有地貌;在施工前应对沿线所涉及的道路和各种地上及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并提前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改移方案;对于盾构下穿陇海铁路、焦枝铁路桥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均应征求郑州铁路局等相关主管部门或权属部门审批同意,严格执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令)相关规定;盾构下穿人防工程、焦柳铁路桥前应征求产权单位意见,确定沉降变形标准,严格控制和调整盾构机的各参数;开工前,应与洛阳市城市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积极协商,研究交通疏解方案,做好交通组织计划,通过相关媒体,及时通报道路交通情况,使车辆绕行通过,防止交通堵塞;合理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等措施。


4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符合《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洛阳市交通专项综合规划(2011-2020)》、《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0)》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一、鼓励类, 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6城市及市域轨道交通新线建设”。可研方案在线路走向、速度目标、列车编组等重要设计参数上与建设规划基本一致,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要求。


2号线一期工程贯穿洛阳市南北发展轴,穿越洛河,覆盖城市北部、东南部主要客流走廊,衔接国家牡丹园、洛阳站、市体育中心、洛阳龙门站等客流集散点,联系洛阳市老城区、西工区、洛龙区,加强了洛北老城区与洛南新城区联系,带动洛南片区发展,引导城市空间布局,有利于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线路串联洛阳火车站、洛阳龙门站等铁路枢纽,实现交通一体化衔接,提升铁路枢纽集散能力,增强郑西高铁辐射带动作用;项目解决跨河交通需求,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缓解主城区交通拥堵,同时对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其建设具有必要性。


综上所述,工程在施工和运营期将产生一定噪声、振动、扬尘、水和固体废物污染,对各环境要素有一定程度负面影响,轨道交通将替代大量机动车交通,缓减地面道路交通拥挤程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对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根据已有的考古资料,本次采用有限元仿真方法研究了项目对邙山陵墓群遗址、隋唐洛阳城遗址等文物保护单位影响及防护措施,项目对以上文物均有不同程度影响。项目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减振降噪等环保措施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考虑到本报告是在基于已有文物考古资料基础上完成的,为避免建设活动对未发现的地下重要不可移动文物或重要文物遗存的破坏或影响,评价建议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国家文物局批复等要求,编制文物专题保护方案,并取得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许可。工程设计应在充分掌握地下文物分布后,进行纵断面设计,合理避让文物。在按照批准的保护方案进行施工时,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监督管理及与文物部门及时沟通,并按要求开展文物勘探。一旦发现重要文物应立即报告文物主管部门,并进行考古发掘工作或采取线路避让或其它防护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文物的影响。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关注本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可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特别是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2019年1月19日~2019年2月1日(10个工作日内),反馈公众意见,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意见反馈。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请登陆市政府网站()。


6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9-63005803


传真:0379-65950778


电子信箱:lygdbszgb@163.com


(2)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13号(邮编471039)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9-64818154


传真:0379-64819222


电子信箱:chenguangxiu1222@163.com


地铁2号线(送审版)2018.1.19.pd

洛阳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单位、社会团体征求意见反馈单.pdf

洛阳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pdff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