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调整)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1000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拟对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调整)等3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 编:10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调整)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广东省湛江市 |
国铁集团(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沿海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包括正线、联络线和湛海铁路同步实施工程。正线全长约139公里,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联络线工程包括北海和湛江西站至湛江北站联络线;湛海铁路同步实施工程包括湛海铁路正线和联络线、湛江西站深湛场改造工程。正线共设车站6座,包括引入既有车站2座、新建车站4座。工程总投资约27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66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项目将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等,可能对部分植被和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项目穿越铁山港湾海域,穿越自治区重要湿地、红树林等海域环境敏感区,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桥墩占用等,对区域海洋水质、海洋生物资源将产生一定影响。主要措施:通过优化线路设计、永临结合等,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占用植被。开工前组织对占地区域进一步开展动植物详查,对发现的保护动植物采取限制施工区域、设置警示牌、围栏、迁地保护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施工区周边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及其繁育期。弃土(渣)场采取先挡后弃、渣体防护等措施。涉水施工采取枯水期施工、先进施工工艺等措施,加强水生生态的保护。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跨红树林区段加大桥跨,施工栈桥避开红树林密集分布区,施工期对红树林开展监测,施工结束对临时占用沿海滩涂区域地形地貌进行恢复,对占用及影响的红树林采取补植修复等措施。施工前对占地范围内的鲎类进行详细调查,发现鲎及时转移,利用围网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隔离,防止鲎进入施工区域,浅滩栈桥打桩布置避开鲎产卵高峰期(6月至7月);加强施工期鲎类监测。设置声光屏障及驱鸟设施,开展鸟类影响跟踪监测。在低潮期进行桩基施工,采取钢围堰等先进施工工艺。按要求开展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2)噪声及振动:项目建设、运营将对沿线声环境和环境振动产生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项目外轨中心线30米以内声环境敏感目标纳入工程拆迁或功能置换,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路段优先采取声屏障措施,必要时辅以隔声窗措施。运营期加强线路两侧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轮轨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车轮清洁与镟轮工作,减少附加振动。(3)水环境:涉水施工、施工期及运营期污(废)水排放等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涉水施工在枯水期进行,采用钢围堰施工。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新增车站生活污水纳入市政管网。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中加强围护遮挡,靠水源取水口一侧设置拦截设施,泥浆处理后其上清液循环利用不外排,泥饼干化后外运处置;编制施工期应急预案,保障居民供水。(4)其他: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路段施工,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中加强对文物的监测,如发现影响文物本体安全的行为,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地貌恢复。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依法分类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建牵引变电所、基站最终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3〕646号文件批复项目调整可研。 |
010-86602001 |
2 |
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 |
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江西省萍乡市、吉安市和赣州市 |
国铁集团(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包括正线和相关工程。正线全长约429公里,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相关工程包括长株潭枢纽配套工程、萍乡地区配套工程和赣州枢纽配套工程。正线共设车站10座,包括改建1座、新建车站9座。工程总投资约846.2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5.38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项目将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等,穿越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可能对部分植被和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通过优化线路设计、土石方调配利用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植被占用。开工前组织对占地区域进一步开展动植物详查,对发现的保护动植物采取限制施工区域、设置警示牌、围栏、迁地保护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施工区周边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及其繁育期。涉水施工采取枯水期施工、先进施工工艺等措施,加强水生生态保护。弃土(渣)场采取先挡后弃、渣体防护等措施。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加强对涉及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的保护,尽量减少对环境敏感区的占用,开展生态监测,落实生态保护修复和补偿措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涉水施工活动宜安排在8月至次年2月,芦溪棘胸蛙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地表工程施工活动宜安排在10月至次年4月;选择适合物种,按要求开展增殖放流及效果评估。加强涉及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桥梁和隧道洞口景观设计,尽可能与原有景观风貌相协调。(2)噪声及振动:项目建设、运营将对沿线声环境和环境振动产生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项目外轨中心线30米以内声环境敏感目标纳入工程拆迁或功能置换,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路段优先采取声屏障措施,必要时辅以隔声窗措施。运营期加强线路两侧敏感点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轮轨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轨道打磨和车轮的清洁与镟轮工作,减少附加振动。(3)水环境:涉水施工、施工期及运营期污(废)水排放等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涉水施工在枯水期进行,采用钢围堰施工。施工期污(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路段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监测和管控。涉及敏感水体隧道施工采取清污分流措施,严格落实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注浆堵水等措施,强化隧道附近受影响居民供水保障。运营期沿线各站所新增生产污水、生活污水按要求经收集后接入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或回用。(4)其他: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依法分类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建牵引变电所、基站最终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2〕1499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010-86602001 |
3 |
新建铜仁至吉首铁路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铜仁市 |
国铁集团(怀邵衡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铜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正线全长约55公里,按高速铁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车站3座,包括引入既有车站2座、新建车站1座。工程总投资约93.0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5亿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项目将占用部分耕地和林地等,穿越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可能对部分植被和相关区域野生动物及其生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新增人工构筑物可能与原有景观不协调。主要措施:通过优化线路设计、永临结合、减小基坑边坡开挖、土石方调配利用等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对动植物的扰动。开工前组织对占地区域进一步开展动植物详查,对发现的保护动植物采取限制施工区域、设置警示牌、围栏、迁地保护等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野生动物活动高峰期及繁育期。除施工便道外,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内设置弃渣场、拌合站等其他临时工程;位于敏感区内的隧道采用单向掘进施工,弃渣运往指定弃渣场处置;禁止人为破坏地质遗迹。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生态修复。加强涉及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的桥梁和隧道洞口景观设计,尽可能与原有景观风貌相协调。(2)噪声及振动:项目建设、运营将对沿线声环境和环境振动产生不利影响。主要措施:项目外轨中心线30米以内声环境敏感目标纳入工程拆迁或功能置换;对预测超标的敏感目标路段优先采取声屏障措施,必要时辅以隔声窗措施。运营期加强线路两侧敏感点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完善必要的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减少附加振动。(3)水环境:施工期及运营期污(废)水排放等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主要措施:施工期污(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取水口停止取水前,保护区内隧道、桥梁和施工便桥不得施工;施工期加强水环境跟踪监测,确保不对其水质造成影响。对涌水量较大的隧道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及时采取注浆等堵水措施,采取“清污分流”措施。运营期新增车站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4)其他:对临近的湘西边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优化施工组织,严格限定施工范围,采取针对文物的振动防护等措施,施工中加强对文物的监测,如发现影响文物本体安全的行为,立即停止施工并向文物主管部门报告,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地貌恢复。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依法分类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建牵引变电所、基站最终选址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目标。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4〕541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010-656461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