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
扶贫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69号)
四川省轨道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的请示》(川轨道〔2019〕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受理通知书》及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报送〈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19〕50号)均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项目代码:2018-510000-53-02-320087),是促进成都平原经济区与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协同发展的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为更好发挥省内首条山地轨道交通项目的示范作用,改善川西北生态示范区交通落后现状,增添藏区群众出行方式,促进民族交流与融合,带动沿线地区脱贫攻坚,同意建设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
一、线路方案及建设规模
都江堰至四姑娘山山地轨道交通扶贫项目起于成灌高铁都江堰站,经虹口、龙池、映秀、耿达、卧龙,止于阿坝州小金县四姑娘山镇。线路正线长度123.2公里,新建桥梁25995.5米/25座,桥梁占正线线路长度的21.1%。新建隧道95074米/25座,占正线线路长度的77.2%。全线新建车站12个(都江堰、永丰、乐园、虹口、龙池、映秀、耿达、卧龙、映雪、邓生沟、巴朗山、四姑娘山站),车辆基地1座。新征永久用地2918.16亩。
二、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山地轨道交通设计,正线为双线,轨距1000毫米,限制坡度轮轨段40‰,齿轨段12%。最小曲线半径800米,困难地段200米。牵引种类为第三轨供电。机车类型为动车组。闭塞类型为基于无线通信的虚拟移动闭塞ATC系统。
三、建设工期
计划建设工期72个月。
四、项目法人
四川省轨道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978997.26万元,每正线公里16063.29万元,其中:静态投资为1743372.42万元,每正线公里静态投资指标14150.75万元。
资本金占投资估算的30%,为593699.178万元,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其余部分采用银行贷款。
六、招标方案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七、注意事项
未经我委同意,项目法人不得对项目进行转让、拍卖或采取其他方式变更投资方和投资比例。接此批复后,请结合评估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在下阶段设计中,对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完善,降低投资。本项目穿越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等多个生态敏感区,应重视生态和环境保护,尽快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熊猫保护等专题研究,积极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要尽快组织开展山地轨道交通相关技术规范专项研究,加快车辆研发进度。要尽快开展车站周边综合交通衔接的规划设计。要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对长、特长隧道的防灾疏散救援方案进行专题研究。要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并落实建设期资金和运营期费用。切实贯彻相关征地拆迁政策,保障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重视可能存在的融资等风险,做好风险控制及资本金应急预案,落实自筹资金,再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要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项目对沿线地区经济发展、旅游开发、推动就业等措施研究,实现扶贫带动作用。请加强与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切实落实相关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