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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6  来源:杭州地铁  浏览次数:310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工程由苕溪站至靖江站,全长59.131km,其中地下线长度47.081km,高架段长度12.05km(与杭甬高速合建10.348km);设车站15座,其中高架车站4座,地下车站11座。线路沿途经过余杭区、西湖区、拱墅区、下城区、江干区、萧山区,新建仓前车辆基地和靖江停车场,不新建主变电所。本线为城市轨道交通制式,双线,速度目标120km/h,采用6辆编组A型车。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位于城市建成区,沿线主要分布有住宅、学校等。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27处敏感点,规划敏感地块2处;振动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104处敏感点,规划敏感地块5处;沿线涉及西湖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文保单位)、杭州海塘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排风亭大气评价范围内有环境空气环境保护目标6处;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


三、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营运期环境影响


(1)振动影响概述:列车运行产生振动,通过地层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振动影响。


(2)声环境影响概述:地铁运行后,在地下段车站风亭风机噪声通过风井传播至地面环境敏感目标;在高架段列车运行噪声可能对沿线噪声敏感点产生影响。


(3)地表水影响概述:除钱江二路站现状尚不能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余各车站均可就近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各站污水均不外排环境;仓前车辆段、靖江停车场生产的废水经污水处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系统,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环境空气影响概述:综合类比国内部分城市现已运行地铁风亭,风亭排放异味控制一定距离不会产生影响,本环评要求风亭周边控制距离不小于15m,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则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控。


(5)固废环境影响概述:运营期车站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段、停车场产生危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影响概述:在设计中将充分运用融合法、隐蔽法设计,可以使本工程的车站进出口与风亭等地面建筑物与周边环境保持协调。


轨道交通的建设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优势明显,且有利于杭州市土地资源的整合与改造,缓解区域土地利用紧张状况,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轨道交通采用电力能源,实现大气污染物的零排放,由于替代了部分地面汽车交通,减少了汽车尾气的排放,因而有利于降低空气污染负荷,符合生态建设要求。


2、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本工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城市景观、噪声、振动、水、大气、固体废物及交通干扰等方面,施工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杭州市有关建筑施工环境管理的法规,并将环境保护措施章节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和预期效果


1、振动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在采用扣件减振、道床减振、无缝轨道、优化车辆选型等减振措施后,在环境敏感点处、由本工程产生的振动影响可达标。


2、噪声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针对地下段超标的敏感点采用了加长风亭消声器长至3m,对于不满足15m间距的风亭、多联风机进行优化选址或敏感点功能置换;针对高架段噪声超标的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参照《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相关规定,在车站风亭组及多联机周边不同声功能区防护距离内,不宜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建筑;在高架段沿线200m范围内不宜新建声环境敏感目标。车辆基地、停车场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音设备和使用电机变频调节技术;设备安装隔振机座或减振垫,管道采用弹性连接,通风排气设备安装消音器等,必要时可采用加高实体围墙,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护措施后,对于现状达标的测点,工程实施后需满足标准要求;对于现状超标的测点,工程实施后维持现状。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车站及车辆段、停车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周边区域有较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产生的污水可纳入既有城市污水管网。车辆段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纳入既有城市污水管网,项目污水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本次工程要求周边规划保护目标距离风亭排风口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为更有效地减轻其异味影响,地下车站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标准的装修材料。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轻风亭排气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废污染防治对策: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车辆段产生危废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因此,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定和要求,采取合理措施对文物、景观遗产和西溪湿地进行保护,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设置临时用地,避免对文保单位、景观遗产、湿地的占用,施工阶段必须按设计图施工,不容许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本工程建设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要求,与杭州市城市其他各相关规划总体协调。线路采用盾构法施工穿越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大运河遗产环境敏感区,以桥梁的形式跨越杭州海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在保护范围内设置桥墩,施工期间对地表影响较小,同时车站出入口、风亭等地面构筑物体量较小,不会有碍环境景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和《杭州市区(六城区)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工程建成后,对城市环境和地面交通的改善将起到作用。虽然本工程实施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对策和要求的前提下,其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3日期间,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的“公告通知”网页将公示环境影响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内容,公众可登录该网站查阅、下载或填写。公众若需补充信息,请在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3日期间向环评单位索要,后续将在杭州地铁网站http://www.hzmetro.com/进行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件等形式,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工,电话:0571-86000737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市地铁集团T2楼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岳工;电话:027-51184132


邮箱:gzcy_tsy@126.com;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745号(430063)。


3、环评审批环保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71-85085326;传真:0571-85085325。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3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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