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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08  来源:铁科院  浏览次数:17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

规划基本情况:《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涉及到5个建设项目,具体为:北京轨道交通28 号线(原CBD 线)、新机场线、22 号线(平谷线)、冬奥支线、13 号线扩能提升工程。

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

人:刘工

邮政编码:100101

电子邮箱:bjcsgdjt@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铁科院环保所

人:曹工

联系电话:010-51893814

邮政编码:100081

真:010-51893412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登录本网址查阅《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件1)。《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铁科院环保所,联系电话:曹工010-51893814),需要查阅的公众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二期建设规划调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次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网址下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子版(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