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面向社会征求对“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关注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本次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将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4)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① 公众意见表见本次公示附件1。
②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本次公示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至“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2号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项目部”查阅。
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 提取码: ps9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