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工程
项目起于杭州市桐庐县,途经金华市浦江县,终至义乌市,共计2市3县(市)。
本项目是杭州至温州铁路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铁路网主骨架京沪杭、商合杭铁路的南延线,是长三角城际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以路网功能为主兼顾城际功能的快速客运通道。项目的建设能有效完善国家高速铁路运输网、增强区域干线高速铁路网,构建浙江省“1小时交通圈”,形成杭州与温州间最为快捷的客运通道,对满足沿线交通出行增长需求、实现旅游资源开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符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项目为高速铁路,速度目标值为350km/h,采用电力牵引,采用动车组。新建长度59.018km,其中杭州市桐庐县21.27km,金华市浦江县33.19km,金华市义乌市4.55km。正线设车站2座——桐庐东站(本次主要为站房工程)、浦江站,另外在金华地区接入义乌站(工程不含义乌站);在浦江站新建综合维修工区1处;对既有沪昆高铁的义乌2号牵引变电所扩容(变压器容量由2×(63+40)MVA扩容为2×(63+63)MVA)。计划2019年12月开工,2023年5月全线完工,总工期约3.5年(42个月)。投资估算总额87.092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7处重要生态敏感区:穿越富春江-新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仙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穿行义乌市德胜岩省级森林公园、桐庐县小源山县级森林公园;穿行桐庐县富春江-凤川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桐庐县凤川-新合高山屏障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浦江县大畈乡-檀溪镇-虞宅乡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红线。
线路方案已取得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线路穿越仙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工程线路方案已取得浙江省林业局的选址方案核准意见。涉及德胜岩省级森林公园、小源山县级森林公园已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
(2)水环境评价范围内有肖岭水库准水源保护区(县级),已取得桐庐县人民政府的批复意见。
(3)经初步核对,声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约20处,均为居民住宅区。振动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敏感目标约7处,均为居民住宅。详见下页列表。
(4)扩容的220kV义乌2号牵引变电所,电磁环境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目标。
噪声、振动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行政区划 |
乡镇街道 |
行政村 |
敏感点名称 |
区 段 |
方位 |
与拟建线路位置关系(m) |
敏感点 类别 |
||
水平距离 |
高差 |
线路形式 |
||||||||
1 |
杭州市桐庐县 |
凤川街道 |
莲塘村 |
下梅山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左侧 |
31.2 |
-19.9 |
桥梁 |
噪声、振动 |
2 |
杭州市桐庐县 |
凤川街道 |
梅山村 |
方家、李家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两侧 |
30.9 |
-31.4 |
桥梁 |
噪声、振动 |
3 |
金华市浦江县 |
檀溪镇 |
罗家村 |
罗家村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右侧 |
176.7 |
-9.6 |
桥梁、隧道 |
噪声 |
4 |
金华市浦江县 |
檀溪镇 |
梅溪村 |
何坞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左侧 |
62.4 |
-16.4 |
桥梁 |
噪声 |
5 |
金华市浦江县 |
大畈乡 |
建光村 |
时造新村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右侧 |
174.5 |
-18.8 |
桥梁 |
噪声 |
6 |
金华市浦江县 |
大畈乡 |
建光村 |
郎家畈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右侧 |
110.6 |
-9.5 |
桥梁 |
噪声 |
7 |
金华市浦江县 |
大畈乡 |
清溪村 |
清溪村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两侧 |
35 |
59.5 |
隧道 |
振动 |
8 |
金华市浦江县 |
岩头镇 |
大岭村 |
大岭村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右侧 |
42.5 |
-8 |
桥梁 |
噪声、振动 |
9 |
金华市浦江县 |
岩头镇 |
刘笙村 |
刘笙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左侧 |
176.6 |
-21.4 |
桥梁 |
噪声 |
10 |
金华市浦江县 |
岩头镇 |
礼张村 |
礼张村 |
桐庐东站~浦江站 |
右侧 |
69.4 |
-23.5 |
桥梁 |
噪声 |
11 |
金华市浦江县 |
岩头镇 |
地畈村 |
地畈村 |
浦江站 |
左侧 |
163.1 |
-12.9 |
路基 |
噪声 |
12 |
金华市浦江县 |
郑宅镇 |
前店村 |
前店村 |
浦江站~义乌站 |
左侧 |
185.3 |
-21.2 |
桥梁 |
噪声 |
13 |
金华市浦江县 |
郑宅镇 |
三郑村 |
三郑村 |
浦江站~义乌站 |
两侧 |
66.3 |
-22.4 |
桥梁 |
噪声 |
14 |
金华市浦江县 |
郑宅镇 |
后江村 |
后江村 |
浦江站~义乌站 |
左侧 |
92.6 |
-15.7 |
桥梁 |
噪声 |
15 |
金华市浦江县 |
郑宅镇 |
前一村 |
前陈 |
浦江站~义乌站 |
左侧 |
173 |
-14.7 |
桥梁 |
噪声 |
16 |
金华市浦江县 |
郑宅镇 |
新宅村 |
新宅 |
浦江站~义乌站 |
右侧 |
117.4 |
-26.6 |
桥梁 |
噪声 |
17 |
金华市浦江县 |
郑家坞镇 |
吴大路村 |
郑家坞 |
浦江站~义乌站 |
左侧 |
112.6 |
-17.7 |
路堤、桥梁 |
噪声 |
18 |
金华市义乌市 |
后宅街道 |
新华村 |
石剑坑 |
浦江站~义乌站 |
左侧 |
136 |
-19 |
路堤、桥梁 |
噪声 |
19 |
金华市义乌市 |
后宅街道 |
深塘下村、 吴宅村 |
深塘下村、 吴宅村 |
浦江站~义乌站 |
右侧 |
33.1 |
-31.1 |
桥梁 |
噪声、振动 |
20 |
金华市义乌市 |
后宅街道 |
下旺村 |
下旺村 |
浦江站~义乌站 |
两侧 |
33.4 |
-19.9 |
桥梁 |
噪声、振动 |
21 |
金华市义乌市 |
后宅街道 |
俊塘村 |
俊塘村 |
浦江站~义乌站 |
右侧 |
43.9 |
-23.3 |
桥梁 |
噪声、振动 |
注:1.“水平距离”栏表示工程拆迁后敏感点距本工程外轨中心线的水平距离;
2.“高差”栏中正值表示敏感点地面高于轨面,负值表示敏感点地面低于轨面。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1)工程施工期桥墩钻孔、路堤填筑、隧道开挖、车站修筑等工程活动,将导致地表植被破坏、地表扰动,易诱发水土流失。(2)工程对林地、菜地、耕地、鱼塘等的占用,将使当地的农、林、水产养殖业等受到一定影响。(3)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振动会影响周围敏感点。(4)施工作业废水,尤其是钻孔桩产生的泥浆废水,施工驻地排放生活污水可能会对周围水体水质造成影响。(5)施工作业引起扬尘污染,主要来自土石方工程、地表开挖和运输过程。(6)线路通过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将对地表植被、环境景观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噪声、振动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7)跨越河流,特别是肖岭水库水源准保护区时,如管理不善,桥梁施工可能使污染水体。
运行期:(1)生态环境:设计采用以桥代路、以隧代堑、永临结合、合理调整土石方平衡等一系列措施,从源头上减少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但仍将占用部分耕地,是这部分农用地转变为交通用地,失去农业生产能力和一定的生态调节能力,施工结束后,通过清理现场、复耕等措施,逐步恢复临时占地的土地功能。工程坚持对基本农田“占一补一”的原则,可减轻对基本农田的影响。工程施工将造成永久占地内植被的永久性消失和临时用地内植被的暂时性消失。由于这些植物种类均为区域内常见种,分布范围广,分布面积大,不会造成区域植物种类的减少,更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发生改变。本工程设置的桥梁和涵洞可满足野生动物通行要求,加上动物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影响不大。
(2)声环境:主要为列车运行时引起的噪声对沿线住宅等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在未采取措施情况下,工程运营后,沿线20处噪声敏感点近期2030年环境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分别为53.5~69.4分贝和48.6~62.6分贝,对照相应标准,昼间13处敏感点超标,夜间20处敏感点超标,昼夜分别超标0.1~6.2分贝和0.1~9.8分贝。本工程扩容义乌2号牵引变电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4类区标准。
(3)振动环境:沿线7处振动敏感点,近、远期环境振动预测值昼、夜间均为57.8~70.8分贝,均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铁路干线两侧昼间80分贝、夜间80分贝”标准要求。
(4)水环境:桐庐东站站房、浦江站的食堂含油餐饮废水经隔油设备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排放水质均能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本工程为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配备有集便污水收集装置,不会沿途抛洒污水、废物,因此运营期不会对沿线水体和肖岭水库水源准保护区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5)电磁环境:根据类比,增容的220kV义乌2号牵引变电所围墙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GSM-R基站以天线为中心沿线路方向两侧各24m、垂直线路方向各12m,垂直高度在天线架设高度至向下6m处的矩形区域可定为天线的超标区域(控制区),即超标区外辐射功率密度可满足小于8μW/cm2。
(6)环境空气:动车组列车由电力牵引,运营期无机车废气排放;浦江站、桐庐东站站房内不新建锅炉,无锅炉废气排放。
(7)固体废物: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排放量约201.45吨/年,以生活垃圾为主。垃圾经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浦江站综合维修工区少量的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类别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场内需配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铁屑等生产废物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经上述处理后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8)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施工期对地表水体(包括肖岭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污染;隧道涌水导致水资源漏失。本工程为高速铁路,不运送有毒有害物质;运营期基本无环境风险。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对噪声较大的机械采取隔声措施,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施工或安排低噪声作业。协调好车辆通行的时间,夜间运输减速缓行、禁止鸣笛。隧道爆破施工,优先采用静态爆破或机械开挖。做好隧道口敏感点噪声监测。严禁夜间爆破施工。施工营地设化粪池,车站、大临工程等施工场地排水口设施中和沉淀池、隔油池、蒸发池等。加强施工机械设备养护及废油收集。桥梁水中墩需设钢围桶,桥梁基坑出渣不得排入水体。禁止施工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随意排入水体。尤其加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路段环境管理及污染预防措施。施工现场设硬质围挡,洒水降尘。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水源准保护区等敏感区加强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1)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隔声窗措施,使得声环境达标或维持现状,采取隔声窗的敏感建筑满足室内使用功能要求。(①其中桐庐县境内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2处,均为居民区。预测值昼间为60.5~69.4分贝,夜间为54.5~62.6 分贝,超标昼间为0.5~6.2分贝,夜间为1.1~9.8分贝,采取声屏障和隔声窗措施,2处采取措施后维持室内使用功能。②其中浦江县境内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14处,均为居民区。预测值昼间为56.3~66.6分贝,夜间为49.8~60.4 分贝,超标范围昼间为0.1~4.2 分贝,夜间为0.1~7.5 分贝,采取声屏障和隔声窗措施。2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和隔声窗措施后达标,12处敏感点采取隔声窗后满足室内使用功能。③其中义乌市境内环境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4处,全部为居民区。预测值昼间为53.5~63.5 分贝,夜间为48.6~59.6 分贝,超标范围昼间为0.5~4.4 分贝,夜间为1.0~8.3 分贝,采取声屏障后3处敏感点维持现状,1处隔声窗措施满足室内使用功能。)(2)桐庐东站站房、浦江站食堂含油餐饮废水经隔油设备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GSM-R基站选址时应避免环评超标区域进入居民点范围。(4)垃圾定点收集、存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固废,由有关单位处置。(5)工程通过采取绿化、植树、种草等植被恢复措施,对恢复、改善工程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沿线穿越富春江-新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仙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及外围保护地带范围,穿行德胜岩省级森林公园、小源山县级森林公园,穿行桐庐县富春江-凤川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桐庐县凤川-新合高山屏障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浦江县大畈乡-檀溪镇-虞宅乡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穿行肖岭水库准水源保护区,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严控施工废水排放、采取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景观设计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路段工程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监控台帐,实行环境风险过程控制,形成风险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措施预期效果:评价针对超标噪声敏感点逐一提出了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对距线路较近、规模较集中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对零散分布或设置声屏障后还未达标的居民住宅设置隔声窗,措施后满足声环境质量要求或满足室内使用功能。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严控施工废水排放、采取生态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景观设计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采取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符合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杭州至义乌段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订版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25年)》、《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与沿线市县的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对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规定。本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环境影响可接受或环境风险可控、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满足长期稳定达标及生态保护要求,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8日。公众若需补充信息,请在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间,与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杭温高铁Ⅱ期筹建办公室;电话:0571-87313161(徐工);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199号。
②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745号(430063);电话:17386142715(许工);邮箱:xyang8000@163.com。
③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电话:0571-28869151。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fsdi.com.cn/)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杭温高铁Ⅱ期筹建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