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冬奥支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冬奥支线)工程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冬奥支线)位于石景山区,线路北起金顶街站,南至首钢站。
线路北起石景山模式口地区,在模式口大街与石门路交叉口北侧设置金顶街站,出站后沿石门路、金顶西街向南敷设,过阜石路、大台铁路、S1线后设置金安桥站,与运营的6号线和S1线换乘,出站后线路由北辛安路转向首钢主厂区,于规划四高炉南路与规划修理厂西路路口南侧地块内设北辛安路站,之后沿规划的修理厂西路向南,并于长安街西延北侧设置首钢站与规划R1线换乘,出站后过长安街西延后沿规划二炼钢南路南行,于现状镀锌板车间东侧设置地下临时停车区间及本工程终点。
线路长度4km,全部为地下线,设站4座,平均站间距0.97km,换乘站2座,分别于金安桥站与M6、S1线换乘,首钢站与规划R1线换乘。在首钢站西北象限,预留本工程与R1线联络线。
为满足冬奥支线运营期间的检修任务,在首钢站以南设地下临时停车区间,该临时停车区间设置于首钢主厂区南区的现状镀锌板车间北侧的规划二炼钢南路下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84686061
邮政编码:10010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铁科院环保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51893814
邮政编码:100081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登录本网址查阅《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冬奥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附件1)。《北京轨道交通11号线西段(冬奥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铁科院环保所,联系电话:李工010-51893814),需要查阅的公众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网址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电子版(附件2),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工程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公众应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会公开。
电子邮箱:bjgdjt11hxhp@163.com
传真:010-5189341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