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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方案的复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国家发展改  浏览次数:880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方案的复函


发改办基础〔2015〕2581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调整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粤发改交通[2015]30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落实广佛同城化战略、支持佛山市顺德地区发展、缓解佛山市城市交通拥堵压力,同意广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7号线一期工程延伸至顺德市陈村北滘地区,线路起自美的大道,经北滘、林头、陈村新城、陈村,接入一期工程起点广州南站,与一期工程贯通运营。线路长13.3公里,设站7座,投资89.63亿元。


三、请你们督促广州市、佛山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报我委。


特此复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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