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147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年)>的请示》(深发改[2013]1654号)和《关于呈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2011~2016年)>优化方案的请示》(深发改[2015]718号)均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支撑引领重点区域发展,完善交通网络结构,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同意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
二、规划调整内容
(一)调整方案
新增2号线三期、3号线三期(南延、东延)、4号线三期、5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9号线二期工程和10号线工程,线路长度85.1公里。
2号线三期工程自新秀至莲塘东站,线路长3.9公里,设站3座,投资3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3号线三期工程包括南延和东延工程。南延工程自益田至保税区站,线路长1.5公里,设站1座,投资10.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东延工程自双龙至六联站,线路长9.4公里,设站7座,投资6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4号线三期工程自清湖至牛湖站,线路长10.6公里,设站8座,投资96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5号线二期工程自前海湾至赤湾站,线路长7.6公里,设站7座,投资70.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19年。
6号线二期工程自深圳北至科学馆站,线路长11.5公里,设站6座,投资77.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9号线二期工程自红树湾至航海路站,线路长10.7公里,设站10座,投资90.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
10号线自福田口岸至平湖中心站,线路长29.9公里,设站24座,投资285.8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20年。
预计到2020年,形成11条运营线路、总长434.9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二)主要技术标准
2、4、5、6、9号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其中2、4、5、9号线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6号线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3号线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10号线采用A型车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730.6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计292.24亿元,由深圳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四、下阶段工作
(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轨道交通线网布局规划,进一步充实原特区外地区的轨道交通网络。
(二)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基本走向、车站数量、敷设方式、工程投资、建设年限、投资模式等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三)请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不得进一步下放、转移审批(核准)权限,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
(四)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我委将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五)请你委按照规定及时开展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附图: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1-2020年)调整方案示意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