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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295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发改基础〔20198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内项目。该项目建设对于加强经开区与老城区之间的联系,扩大3号线客流吸引范围,优化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和城市空间布局,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019-410171-54-01-042944)。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线路位于经开区,起于3号线一期终点航海东路站,止于经南十五路站,全长6.305公里,全地下敷设。设站4座,分别为程庄站、司庄站(换乘站)、南曹站(换乘站)、经南十五路站。

车辆采用A型车6辆编组,DC1500V接触网供电,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80公里/小时。本项目与3号线一期工程贯通运营,全线采用大、小交路套跑运行方式。初、近、远期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8对、28对和30对,初期配置车辆44/264辆。工程机电设备配置方案按咨询评估后确定的方案执行。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工程投资估算为35.73亿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40%,由郑州市财政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申请银行贷款解决。项目法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期3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办理环境保护、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相关手续。

(二)结合车站设置及周边区域规划情况,做好交通接驳设施规划与用地控制,优化站点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益和吸引力,要加强本线南曹站与郑机城际南曹站之间的换乘衔接,方便旅客换乘。

(三)加强本项目与3号线一期工程之间的衔接,确保信号、土建、车辆及限界、机电设备等软硬件系统与一期工程兼容,技术标准保持统一。

(四)加强站点的综合立体开发,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工作措施。

(六)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五、同意项目法人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与材料采购等环节委托有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须在国家和省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1231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郑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投资

估算

(万元)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1769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7742

建筑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181555

重要设备采购

核准

核准

核准

87632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3539

其他

7502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选取有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重要机电设备中的车辆、牵引及信号系统招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要求,对通过国家和省评定的首台套目录产品,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

3、其他包含土地征用费、预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费等。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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