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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31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浏览次数:254

2020年3月31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工信部将于近期展开2017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其中,2017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共有126家,包括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大全集团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0〕53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我部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价范围

 

2017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材料要求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组织相关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一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9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9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安排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对企业填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汇总,于2020年5月8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来函请注明承办人联系方式。评价材料收集工作委托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中央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以此为契机,对本地区、本单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二)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复核评价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公告撤销称号并摘牌。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 丹 010-68205231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战略与规划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牛江蓉 010-8837922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


邮 编:100037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1.2017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2017年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