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mc.net/)公示公告板块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前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7楼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影响区内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下载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次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该项目建设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看法,意见表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及时反馈。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8-86446475
电子邮箱:sz11hxhp@126.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
邮编:518026
六、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