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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市小运量有轨公共交通建设规划(2020—2022年)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1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39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长沙市小运量有轨公共交通建设规划(2020—2022年)的批复




湘发改基础〔2020〕427号




长沙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长沙市小运量有轨公共交通建设规划(2020—2022)>的请示》(长发改报〔2020〕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的规定,为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交通结构、构建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满足市民多元化出行需求,原则同意长沙市小运量有轨公共交通建设规划(2020—2022年),建设马栏山线和梅溪湖高新区线等2个项目,规划期为2020—2022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落实项目资金来源,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应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加强设施、人员配备,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多制式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按程序报我委审批(核准),项目启动后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四、本期建设项目应做好与有关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规划衔接,重要的枢纽站点应尽可能实现便捷换乘,兼顾与城市公交线路及慢行步道等的协调兼容,方便乘客出行,提高综合交通效率和效益。实现多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实现综合运输资源优化配置和协调发展。


五、强化小运量有轨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和服务需求;在运营阶段,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做好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六、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变化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长沙市小运量有轨公共交通建设规划(2020—2022年)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附件




《长沙市小运量有轨公共交通建设规划


(2020—2022年)》




一、建设方案


建设马栏山线和梅溪湖高新区线,总长为18.2公里,设站23座,总投资为37.36亿元。其中:


马栏山线起自烈士公园东门,止于中南汽车世界站,线路全长为7.9公里,设置车站10座,车辆段1座。总投资为18.96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20—2022年。


梅溪湖高新区线起于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止于岳麓大道与汇智路交叉口,线路全长10.3公里,设置车站13座,车辆基地1座。总投资为18.40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20—2022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马栏山线及梅溪湖高新区线均采用有轨电车。在规划实施阶段,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线路适应性、环境影响、经济性、安全性等因素,进一步优化线路站点方案、研究确定运行速度及具体制式等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营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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