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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东部城区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9  来源: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530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合肥市东部城区有轨电车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东部城区有轨电车一期工程


2、项目线路走向及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内。线路全长约17.461km,主线线路起点为包公大道站,终点为龙兴大道站,主线线路长约16.468km,平均站间距约0.863km。支线线路长约0.993km,出入线长0.275km。工程设车辆基地一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1-67707015


邮箱:42450545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10-51831320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


邮箱:52991450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要素的现状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并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点击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填写公参调查表,通过邮箱或邮寄等方式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八、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