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本公司于2020年6-9月期间签订了若干项合同,合计金额约220.8亿元人民币。
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20年6-9月期间签订了若干项合同,合计金额约220.8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70.4亿元人民币的地铁销售合同。
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与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37.4亿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与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约21.7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合同。
3.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有轨电车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港湾波哥大地铁一号线项目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51.8亿元人民币的有轨电车和地铁车辆销售合同。
4.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约13.9亿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与北京城市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交投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眉山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绵阳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雅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德阳市同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0.9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销售合同。
5.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与阿联酋铁路公司(EtihadRail Company PJS)签订了约7.7亿元人民币的货车销售和维保合同。
6. 本公司下属机车企业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相关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7亿元人民币的机车修理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会计准则下2019年营业收入的10%。
特此公告。
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