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于2021年3-6月期间签订了若干项合同,合计金额约 435.5 亿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如下:
1、下属动车企业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相关路局公司签订了总计约 167.5 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高级修合同。
2. 全资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与芜湖市运达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约 62.6 亿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维保合同。
3. 下属动车企业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相关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 38.4 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销售合同。
4. 下属客车企业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相关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 36.4 亿元人民币的客车修理合同。
5. 控股子公司南京中车浦镇城轨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与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十二号线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 32.1 亿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
6. 下属机车生产企业分别与铁路总公司各相关铁路局签订了总计约30 亿元人民币的机车修理合同。
7. 全资子公司西安中车永电捷力风能有限公司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总计约 20.2 亿元人民币的风力发电机销售合同。
8. 全资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与黄石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约 6.2 亿元人民币的有轨电车销售合同;与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环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约 5.2 亿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与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敦格铁路建设指挥部、西藏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 23.7 亿元人民币的机车销售合同。
9. 控股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总计约 7 亿元人民币的地铁车辆销售合同。
10. 全资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与中铁孟加拉帕德玛大桥铁路连接线项目经理部签订了约 5.3 亿人民币的客车销售合同。
11. 控股子公司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与阿联酋 Etihad Rail
Company PJSC 签订了总计约 30.5 亿人民币的动车组销售和维保合同。其中基础订单约0.9 亿元人民币,可选订单约 29.6 亿元人民币(可选订单待收到业主书面通知书后正式生效)。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会计准则下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