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24号)规定,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在公开征集、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2021年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增补项目合作编制单位选择方案,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方案情况存在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
联系电话:010-5189972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B座
邮 编:10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