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23年7-10月期间签订了若干项合同,合计金额约308.4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 本公司下属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建设指挥部、威海桃威铁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96亿元人民币的动力集中动车组销售合同。
2. 本公司下属动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72.7亿元人民币的动车组高级修合同。
3. 本公司下属企业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润风电(潜江)有限公司、中电建(临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张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神华(天津)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新能源(应城)有限公司、中核汇能贵州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册亨分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华润新能源(田林)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58.7亿元人民币的风电设备销售合同。
4. 本公司下属企业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杭临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55.8亿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车辆销售及维保合同。
5. 本公司下属货车企业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各路局公司分别签订了总计约17.3亿元人民币的货车修理合同。
6.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与韩国高丽车辆公司(RS Korea Co., Ltd.)、必和必拓铁矿公司(BHP Iron Ore Pty Ltd.)、蒙古运输线公司(Mongolian Trans Line LLC)分别签订了总计约7.9亿元人民币的货车销售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2年营业收入的13.8%。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