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2 | 网站首页 | 返回旧版
用户名 密码 新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天宜上佳』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女士个人实施留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6  来源:天宜上佳  浏览次数:1804

天宜上佳3月14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佩芳个人实施留置。

公告称,在留置期间,吴佩芳暂时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无法履职期间,由副董事长杨铠璘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并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职责。

 
 


Tel:(网站)021-51603532;(会议)021- 51603528 51603599;(报告、手机报) 021-51603532;(定制)13482147664;Fax:021-5160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