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试运营前档案专项验收细则》的有关要求,近日,贵阳市档案局组织档案专项验收组,对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试运营前工程档案进行了专项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的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该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和档案归档率、完整率、准确率、工程竣工图编制质量及项目档案的案卷质量等,验收组认为: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试运营前工程档案得到了有效的收集,归档材料质量基本符合国家和行业的规定,并按照标准规范进行了整理,分类组卷基本达到要求;档案保管条件基本满足档案安全保管的需要。经验收组综合评议,认为贵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试运营前工程档案整体情况能基本满足今后运营和维护的需要,同意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贵阳市档案局副局长王浩对贵阳市轨道交通公司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贵阳市轨道交通公司领导重视,档案体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档案网络健全,工程档案做到“四纳入四同步”,档案保障措施得力,档案基础质量比较好。他强调,一要把“建一流工程,创一流档案”作为今后总的工作目标,把档案工作提高到与工程建设和管理同等的重要地位,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各项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将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使今后的工程建设项目档案达到规范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要求。二要将项目档案工作做细,把档案工作贯穿整个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对施工单位原始记录文件质量的把控,统一施工用表,真实有效填写数据,防止施工过程文件签字代签现象;施工单位要对施工过程性文件做到应收、尽收,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影像资料的收集,切实整理保管好项目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的图纸、影像、资料,确保项目资料能够齐全、完整、规范。三要确保档案信息数据安全,轨道交通档案关系重大,一定要充分考虑档案保管的灾害预防措施,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保管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档案借阅一定要做到有借有登记,重要档案一定要有相关领导指示签字后,方可借阅;档案电子数据要做好数据存储备份,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开展异地备份工作。四要继续坚持市档案局、市城建馆参与的项目档案资料“前置”验收模式,将档案收集审查验收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的必备条件,竣工资料收集审查不合格,施工单位不得申请后续工程竣工验收。他表示,贵阳市档案局将以此次档案专项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档案服务生产的作用,把档案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