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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发布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8  来源:贵阳地铁  浏览次数:694

为维护轨道交通乘坐秩序,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乘客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日前,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制定并发布《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乘客守则》共四章二十条,主要对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票务规则、乘车规则等进行了规范。


根据《乘客守则》,乘客每次持票进闸到出闸时限为120分钟;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现役军人可凭有效证件享受相关票价优惠政策;1名成年乘客可携带1名身高1.3米(不含)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


《乘客守则》还对乘客禁止携带进站的物品和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精神病患者、智障者、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车应当有健康成年人的陪护。


《乘客守则》规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对违反守则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按《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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